




入世后外企“超國民待遇”將逐步消失
來源:admin
作者:admin
時間:2001-10-14 10:34:00
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馬曉野博士就“入世后對外開放先要對內開放,外企都享受國民待遇了,國內企業(yè)也會享受同外企一樣的政策”這一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。
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。WTO的國民待遇條款是一條重要的條款。該條在原關貿總協定中是第三條,也是關于非關稅措施規(guī)定的“第二部分”的開章第一條。該條主要規(guī)定了:貨物一旦進口,并交納了關稅以后一概視為國內產品,在國內稅收和商業(yè)法規(guī)方面不得受到歧視。
1994年WTO成立時達成的“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”將國民待遇原則擴大到了投資方面。但是其重點是針對“限制貿易和對貿易有扭曲影響的投資規(guī)定”。
“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”是WTO義務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中國必須按國民待遇原則調整有關法規(guī),糾正對貿易有限制和扭曲的投資規(guī)定。這其中就涉及我國一部分外資政策法規(guī)。
要求“對外開放要先對內開放”享受外企待遇則是另一方面的問題。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,探索式的前進使得各方面的改革不能同時到位,政策有不平衡的現象。例如,外企目前在某些方面享受優(yōu)惠待遇。這是由于在改革開放初期,計劃把能源、材料、勞動力等等都管起來了,計劃外空間很校只有在其他方面給外企以優(yōu)惠才能補償市場條件不具備造成的額外成本支出,外資企業(yè)才有可能生存。這造成了目前現實中政策的不平衡現象。
中國加入WTO為我們全面檢討國內市場環(huán)境,著手清理競爭“場地”提供了一個契機。隨著價格的放開和市場的發(fā)育,國內企業(yè)開始覺得一些對外資企業(yè)的優(yōu)惠待遇是“超國民待遇”,要求適當調整以便公平競爭也是情理之中的。這幾年政府有關部門在某些個別的方面也是本著這一思路在試探。例如,衛(wèi)星通訊運營就首先對國內非電訊企業(yè)開放了。下一步進入WTO后再對外逐步開放。但是各行業(yè)全面開放競爭的政策調整不宜簡單化,要有一個過程,不能一役成功。因為目前的現狀是歷史的產物,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,也有既得利益的支持。隨著市場化的推進,最終會達到內資、外資公平競爭的目標。但是也應看到,這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。
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。WTO的國民待遇條款是一條重要的條款。該條在原關貿總協定中是第三條,也是關于非關稅措施規(guī)定的“第二部分”的開章第一條。該條主要規(guī)定了:貨物一旦進口,并交納了關稅以后一概視為國內產品,在國內稅收和商業(yè)法規(guī)方面不得受到歧視。
1994年WTO成立時達成的“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”將國民待遇原則擴大到了投資方面。但是其重點是針對“限制貿易和對貿易有扭曲影響的投資規(guī)定”。
“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”是WTO義務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中國必須按國民待遇原則調整有關法規(guī),糾正對貿易有限制和扭曲的投資規(guī)定。這其中就涉及我國一部分外資政策法規(guī)。
要求“對外開放要先對內開放”享受外企待遇則是另一方面的問題。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,探索式的前進使得各方面的改革不能同時到位,政策有不平衡的現象。例如,外企目前在某些方面享受優(yōu)惠待遇。這是由于在改革開放初期,計劃把能源、材料、勞動力等等都管起來了,計劃外空間很校只有在其他方面給外企以優(yōu)惠才能補償市場條件不具備造成的額外成本支出,外資企業(yè)才有可能生存。這造成了目前現實中政策的不平衡現象。
中國加入WTO為我們全面檢討國內市場環(huán)境,著手清理競爭“場地”提供了一個契機。隨著價格的放開和市場的發(fā)育,國內企業(yè)開始覺得一些對外資企業(yè)的優(yōu)惠待遇是“超國民待遇”,要求適當調整以便公平競爭也是情理之中的。這幾年政府有關部門在某些個別的方面也是本著這一思路在試探。例如,衛(wèi)星通訊運營就首先對國內非電訊企業(yè)開放了。下一步進入WTO后再對外逐步開放。但是各行業(yè)全面開放競爭的政策調整不宜簡單化,要有一個過程,不能一役成功。因為目前的現狀是歷史的產物,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,也有既得利益的支持。隨著市場化的推進,最終會達到內資、外資公平競爭的目標。但是也應看到,這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