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7月1日實施入境驗證
來源:admin
作者:admin
時間:2002-06-26 11:03:00
為加強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驗證管理,保證進口商品符合安全、衛(wèi)生、環(huán)保要求,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《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辦法》,該辦法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首批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的進口商品目錄》共涉及62個H.S編碼商品。對該類商品,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時,將審查進口質量許可等證明文件;符合規(guī)定的“簽發(fā)《入境貨物通關單》,并注明“入境驗證商品”字樣。海關對該類商品在通關時除需查驗進口主管部門開具的批準文件外,還需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(fā)的《入境貨物通關單》驗放。因此,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的收貨人或代理人,在辦理進口報檢時,應當提供進口許可制度相關的證明文件,并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工作。
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首批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的進口商品目錄》共涉及62個H.S編碼商品。對該類商品,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時,將審查進口質量許可等證明文件;符合規(guī)定的“簽發(fā)《入境貨物通關單》,并注明“入境驗證商品”字樣。海關對該類商品在通關時除需查驗進口主管部門開具的批準文件外,還需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(fā)的《入境貨物通關單》驗放。因此,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的收貨人或代理人,在辦理進口報檢時,應當提供進口許可制度相關的證明文件,并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入境驗證工作。
